安标国家中心〔2021〕17号





关于发布《煤矿井下机器人安全标志管理方案》
《煤矿井下机器人基本安全要求(试行)》
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加快推进煤矿智能装备、煤矿机器人研发应用的工作部署,大力推进煤矿机器人的产品化及试用推广,及时回应煤矿企业和机器人研发制造企业需求,我中心组织专门力量全面梳理了煤矿安全标准规范对煤矿机器人的基本安全要求,分析整理了国内外相关机器人标准,组织煤矿井下机器人国家知名专家对重要安全关切问题进行了针对性研究,经专家论证,形成了《煤矿井下机器人基本安全要求(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共收到10余家单位33件意见建议。我中心对意见建议逐件梳理,邀请有关专家深入研究,并多次召开讨论会研讨,最终形成了《煤矿井下机器人安全标志管理方案》、《煤矿井下机器人基本安全要求(试行)》,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试行过程中的相关问题,请及时向我中心反馈。
    联系人及电话:常琳,010-84263744 (带传真)。

    1.《煤矿井下机器人安全标志管理方案》
    2.《煤矿井下机器人基本安全要求(试行)》



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有限公司

2021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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