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额定电压6/10kV、8.7/10kV煤矿用移动橡套电缆
安全标志管理意见的函


    基于均匀电场或故障保护的需要,部分电缆产品需要在绝缘外部设置屏蔽层。电压等级越高的产品,对均匀电场的要求越高,故障时也需要较快的反应速度,对于屏蔽层的要求也就越高。相对而言,金属屏蔽方式的效果要好于非金属屏蔽方式,故障时反应速度更快。英国及澳大利亚等国家的类似产品或是采用了金属编织屏蔽,或是有监视线芯方式。目前,我国相关标准修改滞后,为确保安全,安标国家中心组织部分生产企业及检测检验机构的专家进行了研讨,一般认为对额定电压U0为3.6kV以上不带监视线芯的产品,宜采用非金属屏蔽+金属纤维编织屏蔽(PT型)方式,不宜采用单独的非金属屏蔽(P型)方式。据此,拟从即日起,不再受理MYP-6/10 kV、MYP-8.7/10 kV等产品的安全标志申请。对个别已取得安全标志的相关产品,在其有效期届满后不再延续安全标志。
    如对上述有不同意见和建议,请于2008年12月1日前反馈至安标国家中心。
    联系人:但雁君 王秋敏
    电  话:010-84264266-246
    传  真:010-84264266-265
    E-mail:jsb@aqbz.org



安标国家中心  
二OO八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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